在當代社會,重組家庭已逐漸成為常見的家庭形態。這類家庭通常由兩名成年伴侶、彼此的親生子女,以及一方或雙方來自前段關係的子女共同組成。隨着此類家庭日益普遍,相關的重要法律議題也隨之浮現:養父母是否對非親生子女承擔法律上的父母責任?其法律義務範圍如何界定?本文將依據香港現行法例及判例深入解析相關法律規範。
香港領養制度與國際比較下的改革路徑
隨著社會對於同性戀群體的接受度逐步提升,同性伴侶組織家庭的權利日益受到關注。
當兩位母親傾訴爭取女兒的漫長抗爭,或父親為孩子移民權益孤身對抗制度,社會終須認清:家庭由愛構成——而非官僚程序、血緣關係,更非過時的偏見。
新空間,新合夥人!王銘澤律師的升遷適逢高葉律師行搬遷到新辦公室,為律師行迎來雙重喜訊。
雖然《家暴條例》能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但社會對「家醜不外揚」的傳統觀念仍阻礙許多受害者求助。需強調的是:精神虐待絕非「家務事」,而是嚴重的權利侵害。兒童長期暴露於扭曲家庭關係,將形成錯誤人際認知。專業心理支援能有效修復創傷,重建生活掌控力。
香港法庭意識到父母疏離對孩子造成嚴重的情感傷害。法官可能會下令進行治療或輔導、轉變監護權,甚至對疏離的父母施加制裁。及早的法律干預對於保護孩子的福祉至關重要。
近日,馬清鏗與女友鍾睿心(暱稱「五索」)的分手風波引發了社會的廣泛討論。高葉律師行資深律師王銘澤認為,此事件正好反映出未婚伴侶在關係破裂時面臨的獨特法律挑戰,尤其在子女權益保障方面更值得我們深入探討。
面對高昂的置業成本,愈來愈多的父母選擇以首期付款乃至房產贈與的方式來支援子女購房。然而,購置首套房往往與婚姻承諾緊密相連,這意味著父母的資助可能會被視為結婚禮物,在未來子女不幸離婚時引起法律爭議。
在香港,遺產繼承主要受普通法制度規範,此種法律框架賦予個人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