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兒童最佳利益」為核心的司法取向,推動同性家庭法律保障逐步演進
自從宏福苑大火後,市民防火意識明顯提高,對亂扔煙頭等容易引起火警的行為提高警惕。日前有人在網上發文,指有啟德私樓住客於露台吸煙時,竟將煙灰彈落低層單位的花園。事主接受《星島申訴王》訪問,批評這種自私行為,會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有律師指出,如因此發生火警,吸煙者會被索償和面臨刑事責任。
終審法院於 2024 年作出的里程碑式裁決加強了香港同性伴侶的遺產繼承權 —— 但更完善的法定保障網,始終無法替代妥善的遺產規劃
探討香港 LGBTQ+ 家庭及其僱主面臨的主要僱傭法問題,特別關注《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第 527 章)、近期重大法院裁決的影響、員工福利方面的實際挑戰,以及機構在推動包容性方面可採取的措施
在香港,婚姻不僅是感情的結合,在法律上亦被視為一種經濟夥伴關係。當婚姻走到盡頭,財產分配往往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對於高資產淨值人士而言,他們面對的通常不是單一的婚姻居所,而是包含多項投資物業、甚至涉及海外房產的複雜「物業組合」。在這種情況下,法庭如何界定及估值這些投資物業?分割物業組合時會遇到哪些挑戰?信託又在其中扮演甚麼角色?今天,我們就來深入探討這些問題。
由1991年同性戀非刑事化,到2024年終審法院的標誌性判決,香港LGBTQ+權利之路,走得不易,但這場爭取平等的戰役,從未止息
【化石婚姻 / 遺產分配】在處理遺產規劃和爭議時,我們經常遇到一個充滿戲劇性且極具爭議的問題:「如果已故配偶生前有婚外情,其『第三者』是否有權分一杯羹?」社會大眾往往對「第三者」抱有負面觀感,認為他們是破壞家庭的元兇。然而,作為家事法律師,我們在實務中看到的現實往往更為複雜。
與父親相依為命的聾人,沒想到用辛苦儲蓄買下的安樂窩,竟被樓下...
在香港,婚姻被法律視為一種夥伴關係,離婚時的資產分配常成為爭議核心。傳統上,大家會想到「婚前協議」(Prenuptial Agreement),但隨著財富管理工具日趨多元,「婚前信託」(Prenuptial Trust) 正逐漸成為高資產人士的另一道隱形屏障。
在處理離婚案件時,客戶最常問的問題之一是「配偶有不忠行為,我是否可以在財產分配中分得更多?」這是一個普遍的誤解。在情感上,不忠行為無疑是巨大的背叛;但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法庭處理婚姻資產分配的核心原則是「公平」,而非「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