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日報 iMoney智富 | 守護家人的最後防線 從一宗公屋爭產案看遺囑與財產規劃的盲點

香港經濟日報 iMoney智富 | 守護家人的最後防線 從一宗公屋爭產案看遺囑與財產規劃的盲點

香港經濟日報 iMoney智富 | 守護家人的最後防線 從一宗公屋爭產案看遺囑與財產規劃的盲點 900 900 高葉律師行

近年,香港發生一宗備受全城關注的事件:一名天生聾啞的女兒,在老父過世後,竟被一名毫無血緣關係的大廈女保安(同時也是父親的遺囑執行人及唯一受益人)趕出家門,被迫露宿街頭。這宗悲劇不僅在電視節目上引發軒然大波,最終更鬧上法庭。

近日,區域法院終於下達判決,裁定該名聾啞女兒勝訴,確認她擁有該公屋單位接近四成的業權,並裁定女保安的驅逐行為屬違法。

作為一名處理過無數家族財產糾紛的律師,這宗案件令我感觸良多。這不只是一則茶餘飯後的社會新聞,更像一面鏡子,折射出不少香港家庭在財產規劃及訂立遺囑時常見的盲點與誤區。今天,我想藉此案件,與大家談談如何真正有效地保護我們所愛的家人。

簽訂遺囑就萬無一失?小心「可疑情況」

不少人以為,只要找律師草擬一紙遺囑,白紙黑字簽名,身後的財產分配便可穩妥無虞。但事實並非如此。

在上述案件中,老父在臨終前不足一個月訂立新遺囑,將所有財產(包括涉案公屋)全部留給女保安,徹底排除親生女兒。單看遺囑内容,女保安似乎名正言順。

然而,在香港法律下,一份遺囑要具法律效力,僅符合簽名及見證的「形式要求」並不足夠。法庭亦會嚴格審視訂立遺囑時的「知識與贊同」(Knowledge and Approval)。簡單而言,就是遺囑人是否真正理解並同意遺囑內容。

若訂立遺囑的過程出現「可疑情況」(Suspicious Circumstances),法庭的防禦機制便會啟動。何謂可疑情況?常見例子包括:

  • 受益人過度參與: 例如遺囑安排由主要受益人主導,或受益人親自陪同長者見律師並全程在旁干預。
  • 不合常理的改變: 例如長者突然推翻多年來照顧家人的安排,將財產全部留給認識不久的外人。
  • 立遺囑者處於弱勢: 例如長者年事已高、罹患重病,或出現認知障礙等情況。

一旦出現此類可疑情況,舉證責任往往會落在希望依據遺囑取得遺產的一方身上。他們須向法庭提供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長者在意識清醒、未受誤導或不當影響下簽署遺囑;否則,遺囑有可能被推翻。

共同出資買樓,權益誰屬?

本案另一個核心爭議,是女兒當年曾拿出十萬港元與父親「夾錢」購入該公屋,但單位的註冊業主卻只有父親一人的名字。

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相當普遍:父母置業,子女幫忙付首期;或子女置業,父母幫忙供款。基於親情,大家往往不會白紙黑字寫明各自的業權份額。

然而,當關係破裂或其中一方過世時,糾紛便隨之而來。名字不在樓契上的一方,還能否取回自己的出資?

法律上有「歸復信託」(Resulting Trust)及「共同意願建構信託」(Common Intention Constructive Trust)的概念。即使名字不在樓契上,只要能證明確曾出資購買該物業,並且雙方當時有共享業權的共同意願,法庭便有機會裁定名義上的業主(例如本案的父親)只是以「信託」形式代持相應比例的業權。

在本案中,法官正是基於女兒當年的提款紀錄,以及父親早期曾立遺囑保障女兒等證據,裁定女兒擁有該物業38.28%的實質業權。這意味著,即使父親後來把整個單位遺贈給女保安,女保安也無權侵吞屬於女兒的那近四成業權。

給每個家庭的實用建議

這宗案件雖以女兒勝訴告終,但過程中的辛酸、流離失所的苦楚,以及漫長昂貴的訴訟,絕對是任何家庭都不願經歷的。為了避免悲劇重演,我們可以如何未雨綢繆?

盡早規劃,尋求專業協助

切勿等到身體虛弱或神智不清時才匆忙立遺囑。應在健康狀況良好時,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清晰表達個人意願。律師不僅可確保遺囑符合法律形式,亦可保留會面紀錄及相關文件(例如醫療證明),以防日後有人以「神智不清」或「受人逼迫」為由挑戰遺囑。

避免利益衝突者參與

若計劃將大部分財產留給某特定人士(例如照顧你的朋友或某名子女),切勿讓此人士負責聯絡律師、安排草擬遺囑或在簽署時在場,否則容易構成重大的「可疑情況」。請親自與律師溝通,確保決定完全出於自願及獨立。

牽涉大額金錢,必須白紙黑字

家人之間「夾錢」買樓或提供大額經濟援助,切忌僅憑口頭承諾。俗語說「親兄弟明算帳」,簽訂一份簡單的貸款協議,或者在律師協助下簽署一份「信託聲明」(Declaration of Trust),清楚列明各自出資比例和業權分配。這并非不信任家人,而是保障各方,避免日後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考慮更周全的財產保護工具

對於有特殊需要(如本案中的聾啞女兒)、未成年或缺乏理財能力的家屬,單純將財產留給他們未必是最妥善的安排。可考慮設立家族信託(Family Trust),委任可靠的受託人按月發放生活費,確保他們的生活得到長遠且安穩的照顧,同時減低財產被他人侵吞或騙取的風險。

結語

法律看似冷酷無情,但其目的在於保障每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宗聾啞女勝訴的案件,讓我們看見法律保護弱勢的一面。然而,與其在悲劇發生後寄望於法庭的亡羊補牢,不如從今天起主動肩負責任,透過妥善的法律規劃,為我們摯愛的家人築起一道堅不可摧的最後防線。這,才是對家人最深沉的愛。

 


此新聞原刊於香港經濟日報iMoney智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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