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二手住宅市場、買賣雙方以臨時買賣合約呈交到田土廳登記日益普遍。高葉律師行房地產部主管合伙人朱寶琼律師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這與買方為防碰到「空中釘」(即暫緩登記物業貸款),以及有其他買家「插隊」搶購有關。另外,買方比以前重視訂金託管條款,要求在臨約「加紙」加條款已成日常。
買方比以前重視訂金託管條款
朱寶琼指出,由於二手物業買賣很多時遇到原業主做二、三按,賣方與財務機構協議暫緩在田土廳登記的所謂「空中釘」較前普遍,加上交易不時出現「程咬金」競購單位,致買方未能如願購得心儀單位,故她說:「在這個情况下,買家便索性逕自或依法律顧問建議,先以臨約登記,鎖定購買物業的優先權,作用為風險管理。」
另外,相對過往依賴物業代理所訂臨約,現時很多時買方比較重視訂金託管條款,通常要求直到滿足所有條款成交才予放款,更不時見買方要求在臨約增加條款,出現補紙另增交易條款。她亦留意到目前於買賣雙方訂立正式買賣協議前,經律師處理的工作較前增加,當中要做徹底的查冊,甚至由制訂及簽署臨約、支付訂金直到成交為止,都由律師跟到尾。很多動作是出於防止遇到「空中釘」、物業經財務公司多重按揭、甚至使用信用卡貸款買樓個案。
業權跟契改跟冊 助簡化業權登記工作
隨着發展局修訂《土地業權條例》(第585章)的2025年業權及土地的註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三讀通過,將來登記業權時改為跟冊而不跟契,她稱業界仍有許多細節需協調,然而因應新例首階段受影響的只是生效後的新土地 ,因此目前料對住宅買賣市場影響不大。她預料長遠有助改善逆權侵佔情况,原因是新例有助跟進業權,且非常清晰,有望提升交易效率,甚至有助簡化業權登記工作,幫助按揭貸款程序提速。至於原有舊例運作的土地,則暫時仍要逐個業權跟進。
此新聞原刊於明報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