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LGBTQ+權利現況:驕傲月法律指南

香港LGBTQ+權利現況:驕傲月法律指南

香港LGBTQ+權利現況:驕傲月法律指南 800 600 高葉律師行

對香港的LGBTQ+社群而言,在爭取法律平等的旅程中,充滿韌性、勇氣,以及透過法庭鍥而不捨追求公義的精神。適逢驕傲月,我們應當好好回顧香港的進步,審視其在全球版圖上的位置,並探討同性伴侶現今應如何透過探討法律層面上更多的可能性,保障摯愛家人。

作為我們的LGBTQI社區法律中心——HIP 驕傲的其中一部分,這篇文章是高葉律師行(Hugill & Ip)在驕傲月期間發布的系列專題文章中的第一篇,。在接下來的數週,每篇文章將深入探討直接影響香港LGBTQ+社群的特定法律領域:僱傭權利和職場歧視、繼承和遺產規劃、代孕和親子關係,以及同性育兒的實際情況。本開篇之作將為系列文章奠定基礎——追溯社群走到今天所經歷的漫長道路,將香港的經驗置於全球背景下,並提供本系列文章將遵循的法律路線圖。

由1991年男性同性戀非刑事化,到2024年和2025年終審法院(CFA)的標誌性意義的案例,香港的進步鮮有來自立法層面。相反,它是由拒絕接受系統性歧視的個人——公務員、社運人士和普通伴侶所推動。

取得司法進展:鼓勵人心的故事

香港的LGBTQ+權利運動不僅僅是法律先例的時間軸,它是一幅由深刻個人故事組成的馬賽克。

香港當代 LGBTQ+ 平權運動的起點,與其說是始於法庭內的博弈,不如說是在公眾視野中萌芽。2012年,一位著名富豪懸賞數百萬美元,希望任何男人能說服他的女兒嫁給他時,趙式芝女士(Gigi Chao)發表公開信回應父親趙世曾先生,希望父親接受自己的同性婚姻。她的公開立場將一樁私人家庭事務轉變為一場關於香港性小眾缺乏法律保護的全球對話,鞏固了她一直以來作為一位LGBTQ+代表性人物和倡導者的地位。

在法庭裡,進步來之不易。以梁鎮罡(Angus Leung)的故事為例,他是一位在紐西蘭與丈夫結婚的同性戀公務員。回到香港後,他發現他的僱主——政府拒絕給予他的丈夫配偶福利或合併報稅權。梁鎮罡拒絕接受這種歧視,開始了一場非常艱鉅的法律戰,最終在2019年終審法院取得了歷史性勝利,使政府為僱傭福利和稅務目的承認海外同性婚姻。

同樣,一位英國女性 (QT) 在被拒絕為其同性民事伴侶申請受養人簽證後起訴入境事務處,重塑了香港的入境政策。她在2018年終審法院的勝利確保了同性配偶現在可以獲得受養人簽證,這對於國際人才和外籍家庭來說是至關重要。

以上這些勝利更為迄今為止最重要的憲法挑戰鋪平了道路:岑子傑訴律政司司長案 [2023]。此案由社運人士岑子傑提出申請,導致終審法院作出了一項里程碑裁決,儘管該裁決否認了同性婚姻的憲法權利,但同時宣布政府未能為同性伴侶提供替代法律框架,是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

然而,立法會隨後於2025年9月否決了《同性伴侶註冊條例草案》,突顯了一個嚴峻的現實:儘管法院願意保護權利,但立法機關仍有保留。

全球環境下的進步與挫折

要理解香港的地位,有必要審視更廣泛的全球背景。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的數據,在荷蘭成為第一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25年後,全球近40個司法管轄區也紛紛仿效。

亞洲的勢頭尤其值得關注。台灣在2019年率先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其後於2025年,泰國成為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東南亞國家,這與香港繼續依賴零碎的訴訟驅動發展形成了鮮明對比。

然而,全球情況並非一片光明。ILGA World 2025年報告強調,多個地區對LGBTQ+權利出現嚴重反彈。64個聯合國成員國仍然將兩廂情願的同性行為定為刑事犯罪,2024-2025年期間,有民主國家引入了全面廢止聯邦多元、平等與包容計畫。根據OutRight International 2025年全球報告,僅在2024年,85%舉行選舉的國家都出現了反LGBTIQ的競選信息。在這種動盪的全球氣候下,香港穩定(儘管緩慢)的司法進程,即使改革滯後,仍然是穩定的燈塔。

為社群賦予力量

因認識到法庭勝利與日常現實之間的差距,高葉律師行成立了HIP驕傲,一個專為LGBTQI社群服務的法律中心。我們的使命是幫助社群提升法律意識,利用公益資源,並就從職場歧視到財富規劃的一切事宜提供可行的指導。

其中「不同色彩,同一份愛」等系列,記錄了彩虹家庭多元的領養旅程,以及「我的驕傲故事」,放大為平等而奮鬥的聲音——例如李亦豪( Henry Li) 和他已故伴侶吳翰林 (Edgar),他們為住屋和繼承權而戰的故事繼續激勵著社群。

在我們慶祝驕傲月之際,我們相信真正的賦權來自於理解現行法律,並積極利用它來保護你所愛的人。

前方的道路:未來數週的展望

由於香港缺乏全面的伴侶關係框架,同性伴侶無法依賴異性伴侶所享有的法定安全網。因此,私人法律規劃並非可有可無的額外選項,而是不可或缺的基礎設施。

在接下來的數週,本系列中的每篇文章將深入探討其中一個領域,探索現行法律狀況、關鍵案例、仍然存在的實際風險,以及個人和僱主現在可以採取的步驟。無論您是計劃組建家庭的同性伴侶、為LGBTQ+客戶提供建議的專業人士,還是尋求建立真正包容性工作環境的僱主,本系列都旨在為您提供所需的資訊。

本系列中的四篇文章,每篇都針對一個因缺乏全面法律保護而對LGBTQ+個人及其家庭產生實際日常影響的領域。

第一篇探討僱傭法——一個進步顯著但尚未完善的領域。儘管像梁鎮罡訴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案 這樣的里程碑案件已迫使政府將配偶福利擴展至同性公務員,但由於缺乏專門的性傾向歧視條例,私營部門的無數僱員仍然缺乏有意義的法定保護。了解現行法律提供了什麼,以及不足之處,對於主張自身權利的僱員和認真建立包容性工作場所的僱主都甚為重要。

第二篇轉向繼承和遺產規劃——在終審法院2024年11月的裁決首次將無遺囑繼承權擴展至同性配偶後,這個話題變得尤其重要。然而,正如該文章將闡述的,一個再好的法定安全網都不能取代遺囑。對於處理複雜家庭狀況、跨境資產或喪失行為能力風險的同性伴侶而言,積極的遺產規劃仍然像以往一樣迫切。如果沒有適當的法律文件,所面臨的風險著實極高,你最愛的人為你留下的財產,但你可能連合法申索權利都沒有。

第三篇涉及代孕和親子關係——這可能是本系列中最具法律複雜性和情感色彩的領域。香港的《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第561章)對代孕施加了嚴格限制,同性伴侶也無法獲得法庭判定為父母的命令。然而,法院已表現出保護這些家庭所生子女的意願,最近在2025年的一宗重要案件K(嬰兒)案 中,法院承認了體外受精(Reciprocal IVF)安排中的基因父母在普通法下視為父母。這篇文章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現實家庭生活與其法律認可之間的差距,可能由出生登記到醫院緊急情況等情形下導致極嚴重的後果。

第四篇也是最後一篇,有關香港同性育兒的實用指南。篇幅涵蓋從受養人簽證申請和單獨申請領養,到簽署醫療同意書、學校入學和財富規劃的整個過程。這是一個涉及所有其他領域的廣泛議題,也是最需要積極法律規劃的領域。B訴B案 [2024] 的故事中,一名同性戀男子花了16個月時間才完成領養程序,並被承認為其子女的合法父親,這提醒我們,即使透過法律最終能帶來正面的結果,個人也可能在此過程中付出巨大的代價。

在我們等待立法改革追趕法庭先例和公眾輿論之際,確保自身權利的責任仍然落在個人身上。作為社會的一員和盟友,我們致力於與LGBTQ+社群站在一起,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援來建立安全的未來。

我們誠意邀請您在接下來的數週關注本系列文章,如果您正在經歷與以上討論相關的情況,請隨時聯繫我們的團隊。這個領域的法律正在不斷演變——我們幫助社群應對它的承諾亦不會停步。

能建家,在香港,就要靠周全的法律規劃守護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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